美国FCC-SDoC知识分享声明办理流程
美国FCC知识分享全称是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于1934年由COMMUNICATIONACT建立是美国政府的一个独立机构,直接对国会负责。FCC通过控制无线电广播和电缆来协调国内和国际的通信。涉及美国50多个州、哥伦比亚以及美国所属地区为确保与生命财产有关的无线电和电线通信产品的安全性。而FCC知识分享又分为FCC-SDoC(有线产品)和FCC-ID (无线产品)两种。
SDoC全称是SUPPLIER’S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GUIDANCE(供应商符合性声明)。由设备供应商(注:该供应商必须是美国当地的公司)将对符合规定标准或要求的设备进行检测,符合规定的设备需提供相关档(如SDoC的声明文件)向公众提供证明。FCC SDoC已在2018年11月2日全面正式实施。
SDoC的全称是Supplier's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供应商符合性声明),由设备供货商(注:该供货商必须是美国当地的公司)对符合规定标准或要求的设备进行检测,符合规定的设备需提供相关档 (如 SDoC 的声明档) 向公众提供证明。FCC SDoC已在2018年11月2日全面正式实施。
需要办理FCC SDoC声明的产品有哪些?
在申请FCC知识分享中,FCC SDoC适用于普通不带无线功能的产品,如显示器、普通家用电器、灯具等。包含个人电脑及其周边设备;家用电器设备;电动工具;音视频产品;灯具;玩具;安防类产品等。
FCC SDoC声明中包含了哪些信息?
FCC没有规定的SDoC格式。
为了说明在产品上市或进口时,满足FCC SDoC第2.1077条合规信息的要求而可能随产品提供的信息类型包含:产品名称、商标、型号;美国代理商信息包含:公司名称,地址,邮编或者、邮箱等联系方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声明等内容。
美国FCC-SDoC知识分享申请需要准备的资料
1、申请知识分享产品的生产厂商和申请知识分享方的全称和详细的联系通信地址。
2、将提供给用户的知识分享产品的安装和使用手册的副本。(如该产品还没有用户手册,则可提供相关内容的草稿副本)
3、产品电气原理图及工作原理说明。(如产品有接地或天线,应加以描述)
4、有关产品的工作振荡频率表,表中应列出信号的传播路径和相应振荡频率。
5、其它一些需要说明的产品特点。
美国FCC-SDoC知识分享办理流程
1、客户提交请求表(我司供给空白请求表);
2、客户与我公司签定委托检测合同;
3、送样检测,并准备电气原理图、外部/内部相片、振荡器电路框图、用户手册铭牌标识、作业原理说明等(依据产品而异);
4、检测合格后,我司直接出具合格证书与报告;
5、企业取得FCC知识分享后,即可在产品上运用FCC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