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从事出口的企业而言,必须要清楚出口国家对产品的硬性规定和认证要求,对于出口国家规定的认证注意事项必须要非常了解才可以,这样有利于企业的出口工作。改革开放后,我国和坦桑尼亚贸易合作关系密切,我国每年有大量的纺织用品、陶瓷制品、建筑材料等产品出口到坦桑尼亚,因此,各大出口企业必须要清楚的知道坦桑尼亚PVOC认证的注意事项。
坦桑尼亚PVOC认证的7项注意事项:
1)不同的产品都有不同的标贴要求,该要求主要针对产品的Labeling &Marking。出口商提交产品检测报告、箱单发票、IDF、PVOC申请表等申请资料后,发证机构审核文件,审核通过后在验货前根据不同的产品提供对应的标贴要求给出口商作好验货前准备。
2)特殊的产品有具体的规定。
2)申请PVOC时,提交的所有申请资料需要英文版,如只有中文的需同时补充一份英文翻译版。
4)PVOC由出口商在出口国的发证机构申请,但是证书正本将在坦桑尼亚直接出给进口商。如有做信用证需要在国内出证的出口商请在申请时提前说明。
5)检测报告要求:已有的第三方测试报告必须要有ISO17025资质或CNAS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才会接受,电源频率是50HZ,AC电压是230。CE-LVD报告日期不能超过1年,UL、GS、CB等报告不能超过2年。
6)申请装船前验货,是整个认证步骤中关键的一步,怎样申请装船前验货,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其实申请验货的资料也不是很多,但内容要求比较严格。
7)申请装船前验货所需资料:产品测试报告(安全部分)、验货申请表、产品照片、包装箱照片、装箱单、发票。这是申请装船前验货必备的资料,少一份都不行。
现在时代发展非常快,不仅国际物流在发展,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合作关系也在发生微妙的变化,每个国家都会考虑到国家自身的优势,出口一些本国产出过量的产品,对国家和企业来讲都是双赢的效果。企业在进行坦桑尼亚PVOC认证时必须要清楚的知道坦桑尼亚对产品认证的特殊性要求,坦桑尼亚PVOC认证对一些特殊的产品有特殊的认证要求,企业对这一点要明确,在申请坦桑尼亚PVOC认证时要特殊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