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开展消防产品的检测。
根据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关于实施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公消评[2014]5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即日起开始受理消防产品3C认证型式试验报告的确认工作。受理原则、范围和 程序如下:
(一)受理原则 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附件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附件一规定的消防产品类别和认证依据标准要求。
(二)受理范围 受理产品范围包括:
1.《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灭火器产品》中简易式灭火器产品;
2.《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消防水带产品》中消防吸水胶管产品;
3.《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消防给水设备产品》中除室内消火栓产品、消防接口产品、消防水枪产品、消防水泵接合器产品、室外消火栓产品;
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阻火抑爆产品》中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产品;
5.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产品》中除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产品;
6.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抢险救援产品》中的消防产品;
7.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消防摩托车产品》中的消防产品;
8.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逃生和自救呼吸器产品》中的消防产品;
9.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喷水灭火产品》中的沟槽式管接件产品、细水雾灭火装置产品、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装置产品;
10.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干粉灭火设备产品》中的干粉灭火设备产品和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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