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景观用水一般要求清澈、无臭味、无污染。
生态景观用水可以是来自大自然的符合生态景观用水的水资源,也可以是通过现代科技及设施处理的符合生态景观用水的水资源,还可以是应用于现代景观中的通过现代生物技术等使保持生态标准的水资源。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保护和改善景观、娱乐用水水体的水质,恢复并保护其水体的自然生态系统,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国家制定了《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 12941-1991。
景观娱乐用水分类
景观用水主要以景观、疗养、度假和娱乐为目的的江、河、湖(水库)、海水水体或其中一部分。
景观用水按用途分为三类。
A类:主要适用于天然浴场或其他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B类:主要适用于国家重点风景游览区及那些与人体非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C类:主要适用于一般景观用水水体。
景观娱乐用水使用要求
1、各地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划定景观、娱乐水域的保护范围及其使用类型。
2、若是景观、娱乐水体中有些标准项目的自然本底值(即没有受到人为的污染)高于《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 12941-1991 所规定的标准值,应维持原自然状态。
3、在不发生事故和特殊自然条件干扰情况下,景观、娱乐水体的水质一年内应有95%以上的分析样品数符合《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 12941-1991 标准值的规定。
4、A类水体内的天然浴场在游泳季节内水质应保证全部分析样品符合《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 12941-1991 。
5、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水,禁止排入景观、娱乐用水水域,一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禁止直接排入A类、B类水域,该废水必须经过处理并保证其受纳水体符合水标准的情况下方可排入C类水域。
景观娱乐用水采样要求
监测采样点,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位置。
不得使用瞬时一次监测值作为水质判断依据。
在任何情况下,采样频率不得少于一月一次。
对有迹象表明水质可能恶化的水体及游泳季节内天然浴场水体均应适当增加采样频率,增加的采样频率由各地监测部门根据水体具体情况确定,并将分析结果连同采样情况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检测项目
检测项目 |
检测依据 |
检测内容 |
景观用水水质检测 |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 12941-1991 |
嗅、色(度)、漂浮物、透明度、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非离子氨、亚硝酸盐氮、总铁、总铜、总锌总镍、总磷、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等。 |